-
二審|建站公司侵權賠償2萬,事關免費、調價、提醒、一鍵安裝等
原審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建站軟件市場價格、昆山頭條公司作為專業建站的業內公司在本案中的主觀過錯程度與誠信狀況、米拓公司客觀上存在合理開支以及米拓公司市場整體維權情況,酌情確定本案包含合理維權開支在內的賠償金額20000元并無不當。
2022-12-20 米拓 2122
-
二審|主觀善意+客觀合法,承擔3000維權費用,可免除賠償責任
盡管善塔公司的合法來源抗辯成立,可以免除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但原審法院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判令善塔公司停止使用涉案軟件,并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判令善塔公司承擔米拓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3000元,該判決結果合理,本院予以維持。
2022-10-28 米拓 696
-
二審 | 網站底部技術支持不能認定建站公司侵權
本院經審核,米拓公司提供的電子數據保全證據與本案爭議有關,本院予以采信。該證據表明光谷公司被訴侵權網站底部顯示:“技術支持:網站建設鄂ICP19013032號”,點擊“網站建設”另彈出瀏覽器窗口進入“www.…….com”頁面。對于該證據能否達到米拓公司的證明目的,本院將結合在案證據予以綜合評述。米拓公司主張光谷公司被訴侵權網站底部鏈接指向的域名所涉企業系建站的第三方,并認為光谷公司惡意與建站公司串通,未披露雙方的委托合同以逃避法律責任。
2022-10-24 米拓 408
-
二審-購買"仿站"服務構成侵權,賠償1.5萬+道歉
從多博公司提交的與京田教育服務專營店的聊天記錄中付款鏈接顯示“網站建設制作網頁設計商城模板一條龍全包企業做網站仿站搭建”可知多博公司在購買之初已經知曉網站是仿建的,且從其支付的金額看,與正常建站金額差距較大,故對其具有合法來源的抗辯不予支持。
2022-10-21 米拓 433
-
一審 | 建站公司自認使用MetInfo建站判賠2萬
小目標公司在案件審理中確認該證據系其此后采用的第三方程序源代碼,并非米拓程序的源代碼,同時確認在2020年7月份之前其確實使用了米拓系統,并對米拓公司提交的米拓系統源代碼與米拓公司取證到的小目標公司在2020年7月份之前使用米拓系統建立的被控侵權網站部分源代碼所出具的比對意見無異議。
2022-10-20 米拓 287
-
一審 | 100元購買收費模板不免責,賠償1.3萬
本院認為,被告提供的證據只是一份付款截圖,從截圖上看無法知曉該款項的用途,也無法明確收款方主體,被告支付的對價與建站正常市場價格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被告的該抗辯無法成立。
2022-10-19 米拓 311
-
二審-使用MetInfo免費版未保留版權標識構成侵權
軟件著作權人免費提供可由不特定用戶免費下載使用的建站軟件,在用戶協議中明確要求免費使用軟件的用戶須保留著作權人的版權標識和有關鏈接信息,用戶免費下載使用該建站軟件時去除版權標識和有關鏈接信息,應當認定該用戶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人的署名權,其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責任,人民法院還可根據其過錯及侵權情節等具體情況酌定其是否承擔賠禮道歉責任。對于損害賠償金額,應當綜合考慮涉案建站軟件免費許可情況、商業許可的市場價格、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持續期間、侵權人是否承認其侵權行為等訴訟誠信狀況、權利人市場整體維權情況等因素予以合理確定。
2022-10-18 米拓 216
-
他買過米拓模板還被判侵權,為什么?
1、本案代表著法院對米拓商業模式的認可;2、使用“作品”要遵守“非許可則不可為”;3、僅購買收費模板修改版權標識屬侵權行為;4、收費用戶侵權不僅不無辜,反而符合加重處罰的條件。
2022-03-28 米拓 921